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齐心协力,围绕市、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完成了年初确定的上半年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为我区经济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工作
(一)全面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今年1月,完成了街、镇规划修编成果及基本农田划定调整听证会;4月,基本完成清城区规划编制技术工作、相关组织材料、图件资料以及待上报审批流程。根据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以及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重新下达清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分解方案的紧急通知》(清国土资电〔2010〕15号)精神,在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确保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省政府确定的扩大内需项目和市级主要项目的用地需求的前提下,按“原则上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为农用地的面积占现状建设用地的比例,镇级规划不超过25%,县级规划不超过20%,市级规划不超过15%”的指导方法,进行项目优化,有保有压,解决我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严重不足的问题,。目前,清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全面开展。
(二)加强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工作。我局紧紧围绕以规划为龙头,项目带动战略,以服务项目用地为首要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积极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审核和规划衔接工作。主要做好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及时落地,做到不误时、不误事;二是积极配合用地报批工作,主动做好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新一轮规划修编衔接工作,提高用地报批效率,确保扩大内需项目在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严格管理中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协作,加强建设项目用地的服务和指导,与各有关部门、用地单位的协作联系,督促用地单位尽快完善相关资料,完成各类用地上报工作;四是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利用的新思路及方式,大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我局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占补平衡”。上半年,我局完成了清城区2009年底通过省抽查、市验收新增耕地指标12975.08亩的报备工作。
二、建设用地管理工作
(一)加强征收土地报批工作。上半年,上报新增建设用地7宗、面积
(二)做好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地工作。上半年,出让国有土地38宗,面积共
(三)加强农村宅基地的审查审批。我局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正确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节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上半年,共审批农村个人建房用地290宗、面积
(四)积极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清城区作为省第二批试点单位,是今年加快双转移,加快推进城市化、工业化工作步伐的重要措施和切入点。我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完成了“三旧”地块标图建库工作。据统计,清城区的“三旧”改造项目有619个,总改造面积52050亩,其中:旧城镇改造项目44个,面积10665亩;旧村庄改造项目492个,面积32985亩;旧厂房83个,面积8400亩。
三、地籍管理工作
(一)规范日常土地登记工作。我局按照土地登记规范化的要求,完成日常的登记发证工作。上半年,完成了国有土地登记发证业务900宗,集体建设用地197宗,他项权利登记业务114宗,土地登记查询221宗,其他登记149宗。
(二)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我局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村和谐发展”来对待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妥善处理各类土地权属纠纷,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土地权益。上半年,受理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1宗,,受理群众来访3起16人次。
(三)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核查工作。为了确保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质量,我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核查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上报了国土资源部。
四、土地监察执法工作
(一)开展国土资源部第十次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经核查,清城区有54个变化图斑,总面积为1797.47亩(占用耕地面积619.62亩)。其中:1、合法用地9宗,面积926.39亩(占用耕地108.38亩);2、初步判定违法用地14宗,面积679.92亩(占用耕地442.24亩,占用基本农田0.65亩);3、已上报用地材料面积634.95亩(占用耕地437.41亩,占用基本农田0.65亩); 4、判定为实地伪变化20宗,面积191.17亩(占用耕地69亩)。
(二)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我局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的要求,开展了清明节前后“基层大接访”活动,解决上访群众的问题,从而保障民生,获得民心,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稳定的因素。上半年,共受理来信14件,已书面答复信访人,回复率达到100%;来访2起6人次,已处理。信访主要反映问题包括征地补偿、未批先占、违法征地、山林地争议、破坏耕地、房屋拆迁补偿等问题。
(三)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工作。严格执行动态巡查制度,建立巡查台帐,对巡查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及时制止。上半年,巡查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28宗,违法面积168亩,已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28宗。
五、土地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1、开展《信访条例》实施五周宣传活动。今年是《信访条例》实施五周年,为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努力营造安定祥和、稳定团结的社会氛围,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进程,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我局开展了《信访条例》实施五周年的宣传活动,专门制定了《开展<信访条例>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方案》,采取措施扎实开展《信访条例》的各项宣传工作,采取设立宣传咨询点、派发宣传单张、悬挂横额、公开宣传栏、召开座谈会、网站报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尤其重点宣传了土地信访的内容。
2、精心筹备 “土地日”宣传活动。今年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局注重发挥单位的整体效能,着力塑造勤政、廉政、高效、务实的机关形象,全局的干部职工以工作大局为重,求真务实,使反腐倡廉工作有序进行。为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巩固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为全面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政治保障,我局还专门制定了《2010年清城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确保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
七、下属单位工作情况
(一)土地开发中心加大耕地开发力度。上半年,对2009年已完成的补充耕地项目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完善项目的竣工材料,及时归档。
(二)信息中心工作有序进行。信息中心管理好单位的电脑硬件、系统软件等工作,做好了单位网站的维护、更新,加强单位的数据备份和病毒库更新等工作;不断测试新电子政务系统,及时反馈修改意见,为新电子政务系统的正式起用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还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的内业资料整理工作。
(三)国土所规范财务管理。为了加强各国土所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我局结合国土资源管理所实际情况,参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了《国土资源管理所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各国土所依法理财水平和经费保障能力。
上半年,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各项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我局肩负着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员不足,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导致一些工作进展不平衡。下半年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完成单位全年的目标任务。
下半年工作设想
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加快完成清城区及各街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修编成果、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尽快申请区级成果专家评审及基本农田验收,争取在9月底全面完成规划备案工作。
二、继续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把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关,全力支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积极提供国土资源方面的服务,为符合供地条件的建设项目尤其是市、区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保障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三、继续开展“十卫”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按照省、市、区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的部署,配合政府做好违法违规用地的整改,确保各项硬性指标的完成。
四、继续做好土地信访工作。重点增强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对上级交办的重大信访问题,要按要求抓紧调查处理或及时提出解决的方案,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苗头,要进行全面梳理,及时疏导,及时妥善解决,确保“和谐社会”的发展。
五、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切实发挥动态巡查的作用,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真正把执法监察工作重心转移到预防上来。
六、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积极配合区政府的“三旧”改造工作,用足用好用活“三旧”改造各项政策,有效推动 “三旧”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七、继续做好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工作。加大利用园地山坡地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力度,积极配合区政府,做好清城区补充耕地的选址工作,争取完成区政府下达新增耕地10000亩的指标任务。
八、加快新电子政务系统的试运行工作。利用新电子政务系统的业务数据,实现我局互联网站的办文进度实时查询功能。
九、继续抓好国土资源管理所的建设。对不具备独立办公场所的国土资源管理所,按照因地制宜、勤俭节约、工作需要和注重实用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尽快落实独立办公场所,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